好消息福山区新增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
时间:2020-11-3来源:疾病知识 作者:佚名 点击:次
为进一步满足福山区参保群众的医疗护理需求,推动“大养老+小医疗”的医养模式深度融合发展,根据《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》要求,经过烟台市福山区医疗保障局初审,烟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专家评估审查,医院符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条件。决定自年11月1日起,将医院纳入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。
通过在养老机构内部配套设立定点医疗机构,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等医养结合服务,解决了传统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“只提供养老、不提供医疗”的问题,避免老人一旦生病必须去专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,康复后再回养老机构养老的弊端。
医院开展的住院临床科室为内科,医保支付级别为一级。开展的门诊慢性病病种:甲类:脑出血后遗症、脑梗塞后遗症2种。乙类:MB01糖尿病、MB04慢性肾炎及肾病综合征、MB12帕金森病、MB19脑出血、脑梗死后遗症(生活部分自理者)、MB20原发性高血压(2级,高危以上)、MB21慢性心力衰竭(心功能Ⅱ级)、MB31桥本氏甲状腺炎7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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